書法風格形成(chéng)的4大重要因素

來源: 陝西龍立達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3-12-29  點擊:55  屬于:行業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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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特定的功用目的及其相應的格式  

中國特有的書法藝術,是建立在實用漢字的基礎上的,它的藝術表現,往往也因實用目的的需要而順應其特定的形狀、格式,充分發揮作者的藝術匠心,從而形成(chéng)獨特的藝術風格。如秦漢瓦當上的書法即是一個十分典型的例子。“當”即“擋”之初文。瓦當的作用是蔽護檐頭,擋住上面(miàn)的瓦不緻滑下,也遮蓋兩行瓦之間的縫隙,起(qǐ)到固定作用和美化建築的目的。秦漢瓦當一般爲圓形,文字内容多爲祝辭,寓驅邪祝福之意,也有的是宮殿、官署名稱等,以此标明該建築的性質或其所屬。字的結體的變化,是在外形的圓框和正中的圓心的約束下加以變形的。與此相類似的道(dào)理在某些古錢币和銅鏡銘文書法中也有所表現。這是造成(chéng)其獨特的瓦當文、錢币文、銅鏡文書法風格的一個重要因素。

又如,劉宋羊欣《采古來能(néng)書人名》載:“鍾(麟)有三體;一日銘石之書,最妙者也(指其隸書),二日章程書、傳秘書,教小學者也(指其真書);三日行押書,相聞者也(指其行書)。”這裏說的即是因功用目的的要求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書體,這也是造成(chéng)其特定用途上的書法風格的基本因素之一。

再如中堂、手卷、扇面(miàn)、對聯、冊頁、信劄、題記等不同格式,對書法創作均有一定的要求。清代書家阮元所謂“短箋長卷,意态揮灑,則帖擅其長,界格方嚴,法書深刻,則碑據其勝”(阮元《北碑南帖論》),即指出了不同的功用目的及其相應的格式對書法的風格意趣的作用。

  二、工具與材料  

書家所選用的工具、材料,直接作用于作品的風格。如用兔毫、狼毫筆就(jiù)與用羊毫筆不同。用兔毫和狼毫筆作書,易表現出剛健、挺拔的風神,善用者可達到剛中見柔的境地。而用羊毫筆書寫,線條柔韌,善用者可達到柔中寓剛的境地。清代鄧石如以後,很多書家以羊毫筆追效北碑書風,影響久遠,200餘年來,學書之人多用羊毫筆。另如明代陳獻章,以自制“茅龍筆”作書,因這種筆以茅草絲做成(chéng),筆性與兔毫、羊毫均不一樣,寫出的線條多粗糙感,但枯筆處尤顯空靈,這是其獨特書風的重要成(chéng)因之一。再如殷商甲骨文,因是用利器刻劃在牛骨或龜甲之上的,因甲骨質地堅硬,刻劃線條不易圓轉,故甲骨文的線條多直折、挺硬,即使本應圓轉的筆畫,也以數筆短直線相接而成(chéng)。因此可以說,甲骨文的風格的形成(chéng),工具材料起(qǐ)了決定性的作用。

  三、形式表現技巧  

這一點,在相當程度上與書家在學書過程中所取法的碑帖、老師的直接教導和影響等有密切的關系,此外還有書家根據自己的個性氣質和某種審美偏向(xiàng)發揮創造性而形成(chéng)慣用的形式表現技巧。一般來說,用中鋒與用側鋒不同,用方筆與用圓筆有别,用筆精細和粗犷又不一樣,結體的長短、闊狹、内凝與外展、平正取勢與敬側取勢表現又不一樣等等。如何紹基以他自創的回腕法作書,運行中并加以振頗,這是其獨具個性特色的點畫形态的來源。又如蘇東坡戲譏黃庭堅書如“樹梢挂蛇”,而黃庭堅則反笑其書如“石壓蛤蟆”,這兩種風格形象,皆著(zhe)眼于對方書法的體勢及其用筆特點而言。

  四、個性氣質與審美趣尚  

這是指的書家主觀方面(miàn)的因素對其書法風格所起(qǐ)的重大作用。個性氣質與審美趣尚之間的關系,又是以前者爲最基本的,它影響和左右著(zhe)後者。不過,在一定條件下,後者也給予前者以一定的反作用。所謂“氣質變化,學問深時”,達到這樣的程度,審美趣尚是随學識的增進而有所變化的,這種變化又在一定程度上改變著(zhe)本來的性格。所以我認爲,個性氣質與審美趣尚對書法風格的作用,是先天的基本性格與後天的學識修養共同作用于藝術風格的形成(chéng),這正可以說“風格即是人本身”。書法史上的諸多大家,如顔真卿、柳公權、楊凝式、蘇東坡、米帝、徐渭、董其昌等人,其各自的書法風格與其各自的個性氣質、學識修養以及審美趣尚是十分一緻的。這在正文中將(jiāng)作詳盡的論述。

以上將(jiāng)書法風格賴以形成(chéng)的主客觀因素歸納爲四點,但其各方面(miàn)并非孤立存在,而是常常相輔相成(chéng)地表現在同一件書法作品中,往往以兩個方面(miàn)、三個方面(miàn)或四個方面(miàn)共同作用,産生某種風格形态。而一個時代的書法風格,即書法的時代風格,則是以許多個個性的書法風格所顯示出的共性傾向(xiàng)爲依據而形成(chéng)的。

一個時代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生活方式等産生出該時代中占有主導地位的審美風尚,這樣的審美風尚作用于各個藝術門類,從而産生出該時代的總的藝術風格傾向(xiàng),即流行風尚。而書法作爲其中的一個藝術門類,從一個側面(miàn)反映了這一時代的藝術風格。這種反映既具有書法藝術的獨特性,又表現出這一時代藝術風格的一般性。同樣道(dào)理,這一時代的書法作品,既反映了作者的個性風格(即獨特性),同時又不可避免地體現著(zhe)這一時代書法風格的共性特征(即一般性)。前人所謂“晉人尚韻、唐人尚法、宋人尚意”,即是以最簡括的詞語道(dào)出了這三個時代書法的基本時代風格傾向(xiàng)。有時,一兩位著名書家的書法風格及其審美觀念、藝術表現手法等也可因其影響之廣大而釀成(chéng)一代書風。

此外,在一定的區域裏,往往又表現出一定的地方風格。這就(jiù)是說,在一定的區域範圍内,由于書家們彼此之間的相互影響,由于人們所共有的審美趣尚,或者因爲某個權威人物的褒揚提倡,以至衆相仿效。或者因爲某種社會功用目的、特定的工具材料諸方面(miàn)的條件,由種種主客觀方面(miàn)的因素,造成(chéng)了一定區域範圍内的書風,在書家及其作品的各自個性風格之上又呈現出這一區域的書法所共有的地方風格特征。如在春秋戰國時代,楚國、晉國、秦國、齊國、吳國、越國、中山國等,在這些諸侯國各自的區域内,其書法風格表現出互不相同的地方特點,這無論從刻鑄銘文還是手寫體墨迹中都(dōu)明顯地存在。又如南北朝時代,南方書法與北方書法由于在筆勢與筆法的師承源流上、在氣質特點以及格式等方面(miàn)存在著(zhe)明顯的差異,從而造成(chéng)了書法風格上的地方特色。

在中國書法風格的曆史演變中,不同的曆史時期還有不同的特點,書法風格的基本要因的四個方面(miàn)所起(qǐ)的作用也有輕重之别。如在漢字書體的演變過程中,功用目的及其相應的格式是書法風格形成(chéng)過程中的第一要因。而書體演變期結束,書法的發展進人文人個性風格翻新期後,書法風格的形成(chéng)與變化則以個性氣質、審美趣尚爲第一要因。從藝術創作活動的角度說,個性氣質、審美趣尚在四個要因中是第一性的,是風格形成(chéng)的主觀條件、主體方面(miàn)。而其他風格要因,諸如功用目的所規定的格式、筆墨技巧、工具材料等,是風格形成(chéng)的客觀條件,是書家審美趣尚的載體。書家的個性氣質和審美趣尚及其藝術才華通過載體得以充分表現,從而産生出或雄渾、或古樸、或蒼勁、或靈秀、或清雅、或端莊、或奔放、或生拙等藝術風格。中國書法風格史,即是在研究各種書法藝術風格形成(chéng)的曆史原因和各種主客觀條件的基礎上,研究其源流w變及其在各個時代的特點,整理出它的主流和支派,在讀者面(miàn)前清晰地展示中國書法風格曆史演進的系統與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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